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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指南

[?? 未知 ??] 作者:
cj
2015-03-25 19:29:22 |
一、根据规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由党员前往的基层党组织隶属的上级党组织负责。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负责所属的55所高等院校(下称委管高校)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委管高校名单附后。
二、转往委管高校的党员,需党员本人持身份证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办理转接手续。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大楼D区725B室,电话:0371-69691985。
三、从委管高校转出的党员,转往省内其他委管高校的,由学校开具学校党委的介绍信;转往省外高校的,则由学校开具加盖“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公章的介绍信。
四、党员组织关系落实到最基层的党支部后,由该党支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党员所在的原党支部,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五、注意事项
1、要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尽量使党员组织关系应随时随地跟随党员本人。
2、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相关信息要完整、准确。
3、要在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手续。
 
 
 
省委高校工委所属高等学校名单
(55所)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河南中医学院
中原工学院
郑州轻工业学院
新乡医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
信阳师范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
南阳师范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
周口师范学院
许昌学院
河南城建学院
平顶山学院
黄淮学院
洛阳理工学院
新乡学院
河南工程学院
河南教育学院
河南电大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信阳农林学院
铁道警察学院
黄河科技学院(民办)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民办)
郑州科技学院(民办)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民办)
郑州财经学院(民办)
黄河交通学院(民办)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民办)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民办)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民办)
郑州城市学院(民办)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民办)
郑州电力职业学院(民办)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民办)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民办)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民办)
 

责任编辑: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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